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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14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崇府办发201727

 

 

崇义县人民政府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总体部署,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猪—沼—果(林、菜)等农业综合利用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持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加快构建法治化管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2017年底,全面完成畜禽养殖规模化养殖场环评制度执行情况排查,以及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或转产;2018-2019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场的提升改造;2020年,全县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问题。

三、重点任务

(一)调优畜牧业结构。调优生猪产业区域布局,引导生猪养殖密集区的小型散养户逐步退出生猪养殖;推进家禽产业加快发展,引导冰鲜家禽消费,实现活禽销售与冰鲜上市共同发展;大力发展草地畜牧业,扩大优质饲草种植面积,推广草畜配套,确保畜产品总量基本稳定。

(二)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以加强畜禽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加大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力度。支持发展现代化养殖企业,大力推广高床节水减污技术和实行“三改二分”(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四池”(集粪池、沼气池、沉淀池、贮液池)+农业综合利用模式,加快粪污治理新工艺推广应用,指导应用微生物滤床、高床益生菌、生物发酵床、污水曝氧循环利用、猪--果(林、菜)等有效的粪污治理新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步建设必要的粪污贮存、处理与利用设施。

(三)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严格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11号)要求,在2019年底建成无害化集中处理场。落实生猪保险政策,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健全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工作联动机制。

(四)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以能源化和肥料化为方向,打通还田通道、分担还田成本,实现就地就近循环利用,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以生猪养殖密集区域为重点,推广第三方治理模式,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发展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鼓励沼气发电上网和生物天然气生产使用。推广区域性循环农业模式,探索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态消纳有效途径,加快绿色生态循环农业发展。

(五)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制度。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和部门监管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年度考核,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畜禽规模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办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由县农粮、环保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县发改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项目支持,推动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的创新;县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突出财政支持的绿色生产导向;县城建、供电部门要畅通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的入网通道;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保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用地。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抓紧研究制定落实的具体办法。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总结经验、推介典型、试点示范,共同营造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政策体系。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扶持生产和使用有机肥。对从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农业用水、用电、用地政策,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严格落实国家沼气发电上网优惠政策,电网企业提供无歧视电网接入服务,执行农林生物质发电上网价格补贴。严格落实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保险联动等相关政策。

(四)严格依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大畜禽养殖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强化畜禽养殖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管控,保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安全性。县环保、农粮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畜禽养殖场养殖粪污非法直排、偷排等违法行为。县政府将建立对各乡(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制定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办法,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附件:崇义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71111       

 

 

 

附件:

崇义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

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长:朱志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昌忠   县政府办主任

            肖开朗   县农粮局局长

            黄海荣   县环保局局长

  员:邱志坚   县发改委主任

            曹梦飞   县财政局局长

            黄炜华   县城建局局长

            刘昌恒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卫东   县供电公司经理

            殷才发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肖开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海荣、殷才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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