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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26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绿色崛起方针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全市“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要求和“六大攻坚战”布局,坚持走生态县域经济发展道路,争当全省、全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先进县,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紧跟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党的十九大报告特别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新一届省委立足生态优势,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出“创新引领、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市委围绕“打造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战略定位,提出争当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排头兵的目标任务。

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也是推动振兴发展、加快绿色崛起的重大机遇。用足用好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金字招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向更高水平,探索具有崇义特色的绿色崛起新路具有重大意义。全县上下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利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这一重大平台,立足我县生态地位和生态优势,锲而不舍,狠抓落实,推动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走在省市前列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明确思路导向,牢牢把握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县上下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绿色崛起工作方针,围绕实现全面小康、建设幸福崇义奋斗目标,按照“发展项目化、产业生态化、建设景区化、服务信息化”战略,倡导绿色发展理念,创新生态文明体制,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开辟绿色富民惠民新路径,构建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格局,努力谱写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崇义篇章”。

(二)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思维,统筹生态要素,科学开展保护、开发与治理,对标省委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市委争当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排头兵的目标要求,着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生态经济发展、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融合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机制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要素改革”六项重点工作,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真抓实干,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绿色崛起先行区、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融合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制度创新区,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崇义特色的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建设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争当全省、全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先进县。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对标看齐。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提出的“新的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重要要求,省委绿色崛起工作方针,市委争当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排头兵目标任务,把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任务分解落实,确保落地见效。

2.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向绿色生态要市场、要效益、要品牌,大力发展有技术含量、就业容量、环境质量的绿色产业,努力走出生态与经济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3.坚持创新引领。把创新引领作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核心要义,围绕“生态资源资产化、生态资产资本化、生态资本产业化”,大胆探索制度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崇义经验”,加速释放生态发展红利。

4.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获得感。

(四)发展目标。有步骤、分阶段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努力实现“一年开好局、两年大变化、四年大跨越”。

一年开好局:2017年,制定《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意见》,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健全推进机制,搭建组织构架,研究出台配套政策和相关专项落实方案,在全县上下形成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强大合力,推动试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两年大变化:2018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扶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四年大跨越:2020年,全面完成《实施方案》及省、市意见确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建成具有崇义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省市前列。

三、主动探索创新,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的重大举措

(一)健全制度体系。对标《实施方案》确定的六大体系24项重点制度,围绕解决生态文明领域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等突出问题,在顶层设计环节杜绝政出多门,推动分散的部门管理向统一监管、统筹协调的管理体制转变,坚持“废、改、立”相结合,积极探索生态文明改革经验,每年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点制度创新成果。

(二)实施重大行动。着力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按照“以人为本、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加快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实施“净空”行动,突出污染源头治理,倡导绿色出行,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实施工地扬尘治理,形成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的治理格局,逐步消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实施“净水”行动,加大齐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河坝等重要饮用水源地、“五河”源头(章江源)、阳明湖湿地公园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清河提升行动”,加强对小流域和水土流失的治理,确保水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实施“净土”行动,加大对重金属污染重点区域的治理和修复力度,控制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推进农村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逐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推进重点工程。实施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精品工程,掀起全县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新高潮。一是进一步巩固生态优势,实施绿色屏障工程。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加大保护河湖、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力度,构建全方位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快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森林质量提升、湿地保护等绿色生态工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二是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实施绿色产业发展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走生态产业发展之路。突出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做优生态旅游产业,努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积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生态工业园区、绿色社区,推出一批生态示范创建典型。三是努力增进人民群众绿色福祉,实施绿色惠民工程。探索生态扶贫新模式,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快城乡环境整治,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四、强化措施保障,凝聚试验区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实施方案》及省、市意见的贯彻落实,负责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乡(镇)要对区域内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负总责,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省、市的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紧跟省、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程,确保方向不偏、上下衔接。

(二)抓好责任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亲自”的要求,坚决履行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主体责任,亲自部署重要改革、亲自把关重大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抓紧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工作时限和保障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工作。

(三)完善配套政策。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公共政策,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相协调的生态文明建设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政策,培育生态环保市场主体、优化市场环境,落实企业生态环保责任,制定绿色产业准入、绿色产业激励、绿色金融服务等政策。完善以公众为主体的社会政策,强化社会各方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义务,加快形成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人人共享生态文明成果的良好局面。

(四)营造良好氛围。营造学习氛围,县委中心组要抓好专题学习,常态化开展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专题学习讨论。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活动。营造创新氛围,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又允许试错、宽容失误。营造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组织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宣传解读生态文明试验区各项制度内涵和改革方向,营造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考核督查。要加强督查落实,对照任务分工,开展阶段性、针对性目标考核和年度性工作考核,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树立“绿色政绩观”。建立试验区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督查检查和评估机制,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通报结果。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附件:1.《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意见》任务分工

2.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崇义县201720项重点制度成果清单

  

                                     中共崇义县委   崇义县人民政府

                                       2017116

 


附件1: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的意见》任务分工

 

一、围绕构建系统保护与综合治理制度体系,着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

(一)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改变治山、治水、护田各自为战的工作格局。坚持自然修复与工程措施并重,加快推进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整治、矿山环境修复、水土流失治理、土地整治与土壤改良等五大类工程,每年实施一批重大项目。2017年大力实施大江流域过埠镇生态功能提升与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推进沿湖生态湿地及生态岸线建设工程、陡水湖库区湿地保护项目、近湖圩镇河道整治及生态建设工程等项目,打造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精品工程。[责任单位:县山水林田湖办、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矿管局、县林业局、县农粮局、县委农工部、县国投公司等(排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发挥中央基础奖补资金引导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重点,整合部分排污费、自然生态保护等资金,通过设立生态基金、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投入筹集渠道。[责任单位:县山水林田湖办、县财政局、县金融局、县国投公司等]

健全项目化推进机制,建立项目部管理制度,完善竞争评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机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责任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推进班子、一套实施方案”的“五个一”项目制度。[责任单位:县山水林田湖办、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粮局、县委农工部、县国土资源局、县国投公司等]

(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推进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2017年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优先在铅厂镇、过埠镇等50%以上的乡(镇)进行全镇试点,2018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长效机制。抓好城区生活垃圾污染源头防治,加大县城环卫资金投入,大力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城管局等,各乡(镇)]

加快关田镇等11个乡镇圩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城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各相关乡(镇)]加快建设并运行茶滩村等重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广一批成本低、效果好、可持续的农村污水终端处理模式。开展农村民房庭院整治,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全面完成“空心房”整治任务,推进“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局等,各乡(镇)]

深入开展“净空、净水、净土”三大行动,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粮局、县矿管局等]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清洁型水系建设,争取扬眉江、大江、小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章江源自然保护区、长河坝饮用水水源地等保护。[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委等]出台《崇义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粮局等,各乡(镇)]加强危险固废管理,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和处置协议,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卫计委等] 落实可养区、限养区、禁养区“三区”规划,点推进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等退养工作和限养区、可养区畜禽养殖场污染达标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环保局等,各乡(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粮局等,各乡(镇)]

(三)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及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力度,大力实施大径材及乡土珍贵树种培育工程,改造低质低效林。管好生态公益林,打造乡村生态风景林。对长河坝饮用水水源地涵养林实施生态补偿,建设上堡水源地涵养林。抓好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探索开展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试点进一步支持齐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阳明湖湿地公园等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分级分类管理体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构建城区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的现代林业生态体系,争取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推进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试点建设。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在齐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章江源等重要生态区探索开展“禁伐”补贴和非国有森林赎买(转换)、协议封育试点。探索近自然森林经营制度。推进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筑牢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四条防线”。全面提升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推进林业科技创新研究,大力推广林业新品种、新技术。[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委]

加快崇义县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科学编制县级森林经营规划,做到森林功能区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总体要求相一致。全面抓好森林经营方案制度的落实,建立森林经营方案审核(备案)制度和森林经营方案实施保障机制。不断深化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村、示范林。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监测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等]

    (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

统筹生态保护和矿业开发,着力解决矿业开发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问题,完善并落实矿山企业勘查开采生态行为准则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有序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制定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差别化退出政策。依法淘汰取缔无证开采及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集中居住区、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岸线等“三区两线”环境敏感地带露天开采的小型矿山。统筹治理历史遗留、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的废弃矿山,加快完成柯树岭等历史遗留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巩固耀升钨业茅坪钨钼矿、章源钨业淘锡坑钨矿、新安子钨锡矿等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成果。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实行以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为主要指标的矿产资源约束性限值。[责任单位:县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水保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水利局等]

二、围绕构建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的制度体系,着力打造绿色崛起先行区

    (一)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绿色生态农业推进机制,促进“生态+”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健康养生农业,推进刺葡萄、南酸枣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持续扶持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扬眉葫芦洞南酸枣产业示范基地等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等,有关乡(镇)]

编制《崇义县有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年)》,创建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试点)[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农粮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健全绿色生态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及可追溯体系,打造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等]

发展休闲农业、分享农业、定制农业、创意农业、养生农业等新业态。推进“互联网+农业(农村)”,打造一批“信息进村入户”和“智慧农场”示范试点。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行养殖证制度,规范发展渔业养殖。控制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商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委农工部等]

(二)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探索绿色生态产业发展推进机制,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实施章源钨业“江西省钨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委等]

围绕做强做大首位产业目标,创建全省首个钨矿产品仓储服务金融平台,实现年仓储额10亿元以上,争取打造全国性钨产品仓储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金融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等]推动钨向硬质合金、钨及钨合金材料转型升级,延长绿色产业链,重点扶持章源钨业、耀升钨业做大做强,重点推进章源钨锡矿深部延伸及技改工程、硬质合金掘进齿和耀升硬质合金涂层刀片项目,聚力引进一批精深加工项目、研发机构和行业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科协等]重点培育壮大高岭土和硅精深加工产业,促进高岭土“1+5”联盟合作向纵深发展,力争打造全国第三大高岭土精深加工基地。[责任单位:县矿管局、县工信局等]

做大做强竹木深加工产业,重点培育发展“互联网+”定制家具、竹质工程材料、木质复合材料等林业产品。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重点扶持齐云山食品扩能、君子谷刺葡萄干红和饼干饮料等项目投产达效[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等]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建设章源钨业、恒毅复材等军民融合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等]

健全传统产业转型促进机制,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提升建设章源钨业、耀升钨业、齐云山、君子谷、精亿灯饰等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等]

    (三)大力发展生态服务业

不断完善服务业发展引导机制,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积极培育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现代金融、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新模式。[责任单位:县旅发委、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文广新局、县金融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等]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加快构建“7+2+1”旅游格局,力争“一年一小变、二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加快推进阳明山国家森林公园、上堡梯田、齐云山、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聂都大理石溶洞阳明湖湿地公园、阳明温泉度假区等7大景区建设。大力建设过埠客家水镇、上堡梯田小镇、君子谷刺葡萄小镇、铅厂关刀坪旅游休闲度假小镇等特色小镇。打造旅游县城,辐射带动小城镇、美丽乡村建设,让城镇建设体现“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环境一流、林竹花色并茂、文明开放包容”特色。[责任单位:县旅发委、县旅投公司、县交通运输局、横水镇、过埠镇、上堡乡、聂都乡、思顺乡、麟潭乡等]

大力发展“生态+体育”产业。牢牢把握国家体育总局对口支援机遇,实现我县体育旅游大突破。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体育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和户外健身营地,着力发展骑行露营、休闲垂钓等户外活动。积极打造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努力创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体育局、县旅发委、县城建局等]

大力发展“生态+康养”产业。积极发展高端养生养老,引进社会力量兴办养生养老机构,重点推进阳明养生养老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计委、县商务局、县旅发委等]

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进阳明文博馆、阳明书院、平茶寮碑阳明主题公园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旅发委等]

大力发展“生态+金融”产业。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金融业态,引进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典当行等非银行业金融组织,建设赣州银行崇义支行大楼、农商银行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县工信局等]

大力发展“生态+电商”产业。建成职业中专电商学院,打造全省知名特色电商教育基地和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旅发委等]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构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建立重点领域循环经济标准,推动工业、建筑、生活及农林废弃物等资源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城区生态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城建局、县农粮局、县城管局等]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筑。[责任单位:县城建局等]

推进循环农业发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精准农业、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实行立体复合种养生态农业模式,建设优势农产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果茶局等]

三、围绕构建绿色共治共享制度体系,着力打造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融合示范区

(一)着力推进绿色扶贫攻坚

加大对河流源头区、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支持力度,建立生态补偿资金与扶持贫困群众脱贫的挂钩机制,探索生态扶贫新模式。[责任单位:县生态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

设立生态公益性岗位,建立贫困人口转生态护林员、农村保洁员制度。[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林业局、县委农工部等]

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和深度贫困村组生态移民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国土资源局等]

组建绿色技术推广团队,建设绿色技术扶贫示范点。[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扶贫和移民办等]

深入推广绿色产业扶贫、光伏扶贫等精准脱贫模式,建立绿色创业扶贫基金,培养绿色农业发展带头人,实现精准扶贫与生态效益的多赢格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等]

(二)着力创建生态家园

积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基地、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和生态秀美乡村(社区)。[责任单位:县生态办、县委宣传部等]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等,各乡(镇)]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创建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粮局、县发改委、县农开办、县委农工部等]

突出“产业+文化+旅游+社区”综合功能,探索“休闲庄园、古韵乡村、花乡农居、果圃人家、田园梦乡”等模式,打造生态特色小镇。[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农粮局、县发改委、县城建局、县文广新局、县旅发委、县民政局等]

推动省、市、县共青团生态文明示范村、水生态文明乡村、生态文明科技示范基地、气象灾害防御示范乡镇、绿色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构建“绿富美”大格局。[责任单位:县生态办、团县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科技局、县气象局、县妇联、县委农工部等]

(三)着力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建立常态化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制度,鼓励文化团队创作一批生态文明作品。[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县全媒体中心等]大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增强全民节约资源意识、保护环境意识、改善生态意识。通过环保专家大讲堂的形式开展环保专家进校园系列活动,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中小学、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增设“生态课”,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干部培训教育体系。[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环保局、县委党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委农工部等]

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各自特点,利用“七一”建党节、党员活动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党员学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属工委等,各乡(镇)、各单位]

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开展“光盘”行动。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全面推行绿色办公,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等,各乡(镇)]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绿色低碳出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等]

加快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和载体建设,推进生态文化示范基地、生态景观保护改造和生态旅游网络建设,以建设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试验区为契机,支持生态文化遗产丰富、保存较完整的区域建设生态文化保护区。[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旅发委、县生态办等]

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生态环境监督员”。[责任单位:县生态办、县工信局、县环保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建设上堡客家梯田等生态文明宣教平台、红色文化传承平台和民俗文化展示平台,促进生态文化与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的有机融合。[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县生态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等]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加强科普设施建设,帮助和指导崇义县君子谷野生水果世界申报国家环保科普基地。[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环保局、县科技局等]

(四)着力提高公众参与程度

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强化生态环保事件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严格执行社情民意反映、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社会听证等制度,推进环境质量、企业排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管部门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探索建立适应群众健康需求的生态环境指标统计和发布机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等]

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组织好世界湿地日、世界森林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土地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生态办等]

推进绿色空间共享,实施城市拆围透绿行动计划,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绿地配比要求,实现居民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城建局等]

四、围绕构建全过程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制度创新区

(一)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机制

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对照《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对各乡(镇)实行年度评价、两年考核。[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等]

(二)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编制崇义县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与负债表,对水、土地、林木、矿产等主要自然资源资产进行核算,为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问责打下基础。[责任单位:县统计局、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农粮局、林业局等]

(三)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完善《崇义县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探索和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将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作为乡(镇)、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2017年,在麟潭乡开展试点,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18年,全面推行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和实行经常性审计制度。[责任单位:县审计局、县委组织部等,各乡(镇)]

(四)实行生态环境损害问责追究

落实《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的沟通协作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与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环保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生态办等]建立环保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激励和约束企业落实环保责任。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商务局等]

五、围绕构建严格的环境保护与监管体系,着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全面执行《江西省空间规划(2016-2030)》,健全空间规划编制方法,出台《崇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崇义县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崇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及乡(镇)总体规划等,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探索编制县城地下空间综合规划,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优化空间形态竖向开发。[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县旅发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等]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全面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界限,严格执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城建局等]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校核调整完善工作,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实行一条红线管控。[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城建局等]

探索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将管制范围扩大到山水林田湖草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水利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等]

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土地复垦利用,建立县、乡两级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全县耕地保有量到2020年不低于16.93万亩。[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农粮局、县统计局等]

(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成立崇义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出台《崇义县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环保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粮局、县工信局等,各乡(镇)]落实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环保机构和职能调整,强化气、水、土环境质量监管,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保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编办、县人社局等]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出台《崇义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环境应急指挥平台。[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防震减灾局等]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管和问责机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

(三)完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保障机制

出台《崇义县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赣州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县生态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统计局、县环保局等]建立健全公安、环保行政执法的联动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开展城乡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探索设立生态警察,建立生态执法队伍,在重点流域探索开展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构建流域水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对违反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加大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惩治措施。[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农粮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矿管局、县编办、县森林公安局等]完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司法保障机制,健全法院、检察院环境资源司法职能配置,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设,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完善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非诉执行案件“二合一”“三合一”或“三加一”归口审理模式。[责任单位:县人大内司工委、县人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司法局等]

、围绕构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着力创建生态要素改革新模式

(一)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

落实《江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加快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重点界定水流、森林、荒地、滩涂等产权主体,明确产权主体权利清单,并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交易。[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等]探索组建崇义县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编办等]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争取国家、省、市加大对崇义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补偿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落实水保补偿费征收政策。[责任单位:县水保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深化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力度,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探索建立古树名木、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补偿制度。[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基金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矿管局、县财政局等]

(三)建立健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化机制

建立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环保的引导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等]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健全土地、水、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统计局等]

逐步开展排污权交易,在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特许经营试点。[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管委会等]

七、措施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全县一盘棋”理念,统筹力量,整合资源,牵头单位要具体负责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各项任务;配合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生态办、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二)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公共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强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充分利用我省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历史机遇,深度分析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绿色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在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重大生态环保项目布局、资金安排、政策扶持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更大支持。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行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基金,拓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资金渠道。[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山水林田湖办、县发改委、县环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金融局等,各乡(镇)]

(三)强化项目支撑。切实做好项目谋划,每年在生态屏障建设、“净空、净水、净土”工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服务业、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生态扶贫等方面谋划推进10个以上的重点项目。积极“南下”,加大对生态环保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开辟生态文明项目建设“绿色通道”,完善项目目标考核、进展情况月报、重大问题专报、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等方面,优先支持生态环保类项目建设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生态办、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农粮局、县旅发委等,各乡(镇)]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手机报、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大试验区建设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和解读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内涵和改革方向,及时报道试验区建设的进展、成效和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增设生态文明建设宣传专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引导、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新局面。[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生态办、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全媒体中心等,各乡(镇)]

(五)严格考核问责。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奖惩机制,开展全过程、阶段性、针对性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将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与各类评优评先挂钩。强化监督考核,县委、县政府采取“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查”等方式,定期开展试验区建设情况督查和评估工作,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实行问责整改。[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科、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等,各乡(镇)]


附件2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崇义县201720项重点制度成果清单

 

    一、七项制度创新成果

    1.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2.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3.探索建立生态扶贫机制(责任单位:县扶贫和移民办)

    4.探索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发展的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5.探索推行市场化的资源交易机制(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6.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责任单位:县农粮局)

7.建立和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责任单位:县生态办)

二、七项试点示范成果

8.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责任单位:县委

农工部、县城管局、相关乡镇)

9.城乡环境保护统一监管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10.农村环境整治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

11.全国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试点(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2.钨矿产品仓储服务平台先行试点(责任单位:县金融局)

13.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试点(责任单位:县环

保局)

    14.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责任单位:县矿管局)

三、六项机制模式创新成果

15.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新模式(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横水镇)

16.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17.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新机制(责任单位:县生态办)

18.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19.绿色金融助推绿色经济发展新机制(责任单位:县金融局)

20.生态服务业暨全域旅游发展新模式(责任单位:县旅发委)

 

   [此件发至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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