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乡风文明行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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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06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崇文明办〔20174

 


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崇义县文明办                    崇义县民政局

 

崇义县财政局

               2017年3月16日


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进一步推进

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暨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全市城乡环境整治暨乡风文明行动推进会精神,切实减轻农村群众婚丧负担,促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文明、节俭的婚丧新风,现就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县所有行政村(居委会)

二、实施时间

20173月为宣传发动阶段,4-6月为全面集中推进阶段, 7月之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目标任务

20173月底,各乡(镇)制定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流程、标准及奖励办法,召开动员大会。4月底,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完善村规民约,并上墙公开。全县村(居)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村规民约中涵盖婚丧嫁娶等移风易俗规定制度全覆盖)。71日起,全县100%红白理事会按照新章程开展活动,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有场所办事。到2017年底,红白理事会机制健全、服务规范,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初步形成。

四、工作重点

(一)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红白理事会是办理群众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全程指导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红白理事会在尊重群众意愿、遵守婚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确定本村(居)婚丧嫁娶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参加人数、车辆使用等具体规定,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写入村规民约并公开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红白理事会在民政部门、文明办和乡镇、村(居)“两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倡导婚事新办。村(居)红白理事会应协助当事人举办现代文明、庄重节俭的婚礼,树立健康文明婚俗新风。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提倡量力而行,节俭消费。鼓励仪式从简,严格控制宴席规模和档次,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等新型婚礼,摒弃滥发请柬、大摆筵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借机敛财等陋习。

(三)倡导丧事简办。村(居)红白理事会协助事主举办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积极推行丧葬活动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压缩丧葬时间,简化合并程序,控制丧事规模,有效遏制出大丧、办长丧行为。提倡节俭吊唁祭祀,不大摆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加强丧葬活动管理,杜绝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取缔封建迷信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林业局、县卫计委、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各部门要按照县“乡风文明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村(居)红白理事会建设管理、农村婚丧新风建设工作的整体统筹和推进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要指导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制定出农村丧事简办和婚事新办的新标准,并结合“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向农村群众广泛宣传丧事简办标准和婚事新办办法;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婚丧新风专题、专栏新闻报道和热点讨论;组织专业和民间文艺团体挖掘、整理农村群众身边婚丧新风故事,用群众喜闻乐见和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宣传孝老敬老、厚养薄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先进典型,对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现象进行公开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经费保障。2017年起,县、乡财政加大经费投入,对在推行农村婚丧新风中规范运行、发挥作用明显的农村红白理事会和以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婚庆场所、治丧场所的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以鼓励、调动农村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需资金由县、乡统筹解决。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红白理事会建设和服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县里将红白理事会建设、婚丧新风建设工作纳入“乡风文明行动”工作考核内容,通过平时检查、不定期抽查、电话随访、线索跟踪暗访等方法,进行跟踪问效,严格考核奖惩。制定相应考核办法,把农村婚丧新风建设工作作为单位和乡镇工作评先评优、干部绩效考核、村(居)民道德评价的重要依据,树立起奖优罚劣的鲜明工作导向。

 

附件:1.村居红白理事会备案流程图(参考范本)

2.红白理事会人员构成(参考范本)

3.红白理事会章程(参考范本)

4.红白事办理流程及标准(参考范本)

5.村规民约(参考范本)

6.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倡议(参考范本)


附件1

村居红白理事会备案流程图

 

归档

制作颁发《红白理事会备案证书》

 

乡镇街道审核

红白理事会备案流程图

  

提出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①备案登记表;②备案申请;

③章程。

审查材料

(乡镇民政所)

符合要求

不予受理

村居初审

材料齐全

 

 

 

 

 

 

 

 

 

 

 

 

 

 

 

 

 

 


附件2

红白理事会人员构成

(参考范本)

 

一、   人员要求

1.红白理事会在乡镇、村(居)“两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服务。

2.红白理事会长及成员由村中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

3.红白理事会成员必须带头执行相关规定,严以律己,积极负责,秉公办事。

二、构成模式

1.模式一:理事会会长由村两委成员兼任,理事会副会长、成员由村两委提名,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2.模式二:理事会会长、副会长、成员均由村两委提名,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附件3

红白理事会章程

(参考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的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等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红白理事会在乡镇、村(居)“两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   人,副会长   人,成员   人。(根据村居人口多少确定)

第四条  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文明办和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  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婚车不超过   辆,婚宴不超过   桌,每桌不超过   元。(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本村的殡葬改革工作。

2、坚持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原则,提倡胸带白花、臂带黑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简化程序,不使用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  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操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  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出现问题及时向街镇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第九条  红白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  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红包”礼物。

第十二条  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第十三条  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附件4

红白事办理流程及标准

(参考范本)

 

一、红白事办理流程

1、事主向红白理事会报告红白事情况。

2、红白理事会向村两委汇报后,全面安排红白事宜。

3、事情办结后,红白理事会填写红白事备案表。

二、红事办理标准

1、提倡婚事新办简办,杜绝铺张浪费,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等新风尚。

2、婚嫁不搞豪华车队,婚礼车队不超过   辆。不在道路两旁乱贴红纸,提倡悬挂中国结等可重复使用的纪念品。(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婚宴不超过   桌,每桌按   人计不超过   元(包括菜、烟、酒),亲戚朋友随礼不超过   元。(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提倡喜事小办,对升学、入伍、生日、乔迁等喜事,提倡送鲜花、发短信等文明祝贺方式,杜绝滥发请柬、大摆宴席、铺张浪费。

三、白事办理标准

1、提倡厚养薄葬的新风尚,提倡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尽孝,老人去世后丧事从俭。

2、严格控制丧事规模,丧事办理不超过   天,禁止使用吹手、搭台唱戏等。严禁扯孝布,死者亲属可以胸带白花、臂带黑纱。(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丧事不安排宴席,工作人员及远方亲朋就餐只安排大锅菜,每人不超过   元。(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事主,红白理事会有权制止或撤出该事主的红白事,并向村民委员会建议停止该事主在村里的一切福利待遇。

 

 

 

 

 

 

 

 

 

 

 

附件5

村规民约

(由村民委员会发布) 

(参考范本)

 

一、社会治安: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共同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严禁乱砍滥伐树木,保护树木。

二、村风民俗: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喜事新办,仪式从简,提倡新型婚礼,反对铺张浪费;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严禁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破除陈规旧俗,反对大操大办。

三、邻里关系: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守望相助,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节的自行调节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

四、婚姻家庭:全村村民要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不借婚姻索取财物;自觉做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

五、环境卫生:村民各家各户、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不堆柴草,农具摆放有序;清除暴露垃圾,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禽畜圈养;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吐乱扔,乱倒垃圾、污水和渣土;不准挤街占道,私搭乱建。

 

 

 

 

 

 

 

 

 

 

 

 

 

 

附件6

红事新办“六提倡、六反对”

(由村红白理事会发布施行)

 

提倡简约定亲,反对盲目攀比

提倡礼轻情重,反对高额礼金

提倡新办婚礼,反对奢侈浪费

提倡环保婚庆,反对乱贴红纸

提倡低碳迎亲,反对大放鞭炮

提倡文明婚俗,反对闹婚陋习

 

白事简办“八建议、八提倡”

(由村红白理事会发布施行)

 

建议不大操大办,提倡丧事从简

建议不请道做法,提倡哀悼告别

建议不披麻戴孝,提倡黑纱白花

建议不敲锣打鼓,提倡播放哀乐

建议不大摆灵堂,提倡鲜花祭奠

建议不设宴待客,提倡只吃便饭

建议不丧后酬劳,提倡理事从廉

建议不自行建坟,提倡进入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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