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全面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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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7-07-20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712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赣州市群团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炳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曾文明,市委副书记王林云等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市领导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省委深改组第十三次、十四次会议以及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司法体制改革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赣州市群团改革总体方案》《赣州市总工会改革方案》《赣州市共青团改革方案》《赣州市妇联改革方案》《赣州市科协系统改革方案》《赣州市侨联改革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细则》等改革文件。

  关于群团改革工作,李炳军强调,要牢牢把握讲政治这个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各自联系服务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贴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做到党委有号召、群团就有行动,党委有部署、群团就有落实。要紧紧抓住组织设置这一关键,构建小机关、大网络、强基层、全覆盖的群团组织体系;推进组织有效覆盖,重点向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等领域和外出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延伸组织体系;加强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使各类社会组织成为群团组织向社会各个领域延伸的触角和抓手。要紧紧扭住工作方式创新这一重点,坚持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相统一,不断增强群团组织的动员力、号召力、影响力;依托“互联网+”,积极探索灵活多样、更加有效的工作途径、载体和平台。要大力夯实联系服务群众这一生命线,做好群众的“贴心人”,尤其要在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把普通群众中的优秀人才纳入到群团组织中来,进一步增强群团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李炳军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正确处理好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的关系,建立适应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司法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实现评价机制与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员额退出机制的有效衔接;加强法官履职保障,推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尽快到位。要稳步推进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总体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行政管理改革、公安体制改革、警务机制改革。要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坚持创新引领,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公证机构转制改革、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等。要持续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完善视频监控体系建设,扩大治安监控覆盖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继续深化“心防”工程建设,提升“心防”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寄递物流“三个100%”改革步伐,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于改革任务落地见效,李炳军强调,要强化认识,把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抓进度,全面对照年初的计划要点,对改革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加大改革任务的调度力度,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抓重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抓督察,做到真督实察,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进而推动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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