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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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改造力度 提升节能效率(节能示范点案例)
发布时间:2017-08-21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崇义县公共机构集中办公的办公大楼有公务、政务两栋大楼,公务大楼内有25个单位办公,政务大楼内有28个单位办公。两栋大楼内公共区域水、电等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日常维护,各单位办公室内部用电由各单位自行负责日常维护。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各入驻单位坚持节能倡导、推行节能改造。

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全县节能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通知》(崇公节字〔2016〕6号)文件,对全县公共机构未达节能要求的用水器具、灯具等限时进行改造。根据文件要求,县机关事务局对两栋大楼涉及公共区域进行了节能、节水改造,两栋大楼入驻单位对各单位办公区域也同步进行了节能改造。截止目前,全县公共机构综合改造年度投入约23万元,两栋大楼内单位投入约12万余元,两栋大楼内水、电已全部按照节能的要求完成改造(其中两栋大楼更新节能灯约3000支、感应式水龙头36套、延时式大便阀48套、感应式小便器节水阀28套)。改造后,两栋大楼分别实现节能50%、节水25%,有效节约了能源资源,提高了能源综合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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