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安排,经研究,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决定于6月11日至17日开展2017年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
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宣传重点
围绕2017年活动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及《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生活习惯。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作用,引导各公共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引领节能低碳、生态环保的社会风尚,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在政务大楼,通过图片展示、现场宣讲和发放宣传单的形式,扎实开展节能、低碳技术宣传和日常能源节约知识宣传,号召广大市民形成正确的能耗认识,养成良好的用能习惯。
(二)开展一次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兑换活动。结合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全县公共机构与赣州有资质的废旧物品回收公司签订 “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合作协议,在政务大楼开展一次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兑换活动,通过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职工的勤俭节约、保护环境的意识。
(三)开展一次节能体验“骑行”活动。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组织开展“绿色发展 低碳骑行”主题活动,倡导全县干部职工步行或骑自行车上下班,积极发挥干部职工在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相关要求
(一)各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力行、踊跃参与,切实提高能源资源节约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教育、卫生系统要以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为中心,积极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倡导全县师生和广大医务工作者广泛参与节能节水实践,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和节约型医院。
(二)各公共机构要至少开展一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展板、电子屏、政务内网、短信平台、宣传栏等普及公共机构节能知识,通过走上街头、流动展板、发放节能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和节能标识等方式,着力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节能知识水平。
(三)节能宣传周期间,县节能办将派出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节能宣传周结束后,各公共机构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及活动总结电子版发至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cyjgswj@126.com)。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公共机构活动资料报送情况进行统计,把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
崇义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