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招建字[2017] 159 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崇义县过埠镇街区沿街建筑立面改造工程(EPC)招标已由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崇发改标字【2017】 832 号 批准建设,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义县过埠镇人民政府,总投资为6856.208万元,本招标项目投资为 6856.208万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本招标项目投资为 6856.208 万元(包含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用、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费用、环评费、监理费、代理费等,该项目投资额为控制价且是本工程结算的最高限价),工程建设资金已到位;(2)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向招标人负责;(3)工程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本工程建设地位于崇义县过埠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a、建筑立面改造工程部分;b、市政工程部分包括混合车道、人行道、路灯、行道树、新建滨江南大道、新建上山混合车道等工程;(4)计划工期要求:设计工期为50天,施工计划俊工时间2018年6月30日,总工期为180日历天;(5)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格审查方式、投标企业的资格要求、建造师的专业类别及等级要求:(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设计单位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可由不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4)外省施工(或设计)单位从事招标标活动须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该系统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5) 赣州市外投标申请人(施工方)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6)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执格、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7)施工方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及等级要求:须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8)施工方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市政工程二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得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开标现场备查)。
(9)设计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建筑类或装饰类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备案表三项目中的两项为证明材料即可),类似业绩的有效期以签设计合同之日起算。
(10)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2012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承单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建筑类或装饰类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备案表三项目中的两项为证明材料即可),类似业绩的有效期以签定施工合同之日起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30 日至2017年12 月 6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 月 21日下午 14时30分 ,标书递交地点: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接收单位:崇义县过埠镇人民政府,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其它
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崇义县过埠镇人民政府 (章)
法定代表人: 朱伦真 (章)
联 系 人: 舒本华
联系电话: 18797874059
地 址:崇义县过埠镇4号
招标代理单位: 江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张宁军 (章)
联 系 人: 曾工
联系电话: 15083942065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萝卜巷
招投标监督单位:崇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举报电话:0797-7191611
2017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