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
报来《关于将代缴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费纳入扶贫项目库的请示》(崇医保文〔2017〕12号)和《关于将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资金纳入项目库的请示》(崇医保文〔2017〕13号)收悉。根据《关于调整<崇义县2017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整合资金办字〔2017〕8号)文件精神,经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柒佰伍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7,552,600.00)给你局,用于代缴崇义县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费(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崇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附件:崇义县2017年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
崇义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
乡(镇)
村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投资(万元)
项目覆盖户数(户)
项目覆盖人口(人)
其中项目覆盖贫困户数(户)
其中项目覆盖贫困人口(人)
业主
单位
业务主管部门
备注
投资 总额
其中:财政资金(含整合资金)
合计
755.26
各乡(镇)
各村
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共计17213人(截止到11月30日)
258.195
5593
17213
医保局
2017年城乡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费
2017年城乡贫困人口疾病医疗补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260元/人。
497.065
其中预付金49.5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