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府字〔2017〕75号
崇义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俊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王俊斌同志任崇义县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崇义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杨小红同志的崇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端英同志的崇义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局长的职务;
免去陈木长同志的崇义县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甘业河同志的崇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卢普清同志任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崇义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崇义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绍玲同志的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罗会潭同志任江西省齐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崇义县人民政府调处山林权属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明平同志的江西省齐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罗强同志任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小明同志的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张彩兰同志任崇义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免去李声东同志的崇义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霞同志任崇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明军同志任崇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群福、刘庆文同志的崇义中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曾庆荡同志任崇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列赖弥坚同志之前),免去其崇义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德福同志的崇义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钟芳锋同志任崇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冬林同志任崇义县港航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江西崇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赖徽林同志的崇义县港航管理所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曹月华同志任江西崇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郭振兴同志之前);
周家全同志任江西崇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章丽娟同志任崇义县广播电视台台长,免去其江西崇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殷才发同志任崇义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志君同志任崇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继棕同志任崇义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总工程师,免去其崇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柏水同志任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炜同志任崇义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礼荣同志任崇义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李德忠同志的崇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伍荣梅同志任崇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崇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荣根同志任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崇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明金花同志的崇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吴斌同志任崇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吴祖权同志的崇义县农业和粮食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吴荣文同志的崇义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杜萍萍同志的崇义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陈瑶同志任崇义县农业和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刘勤辉、张忠、陶伟林同志的崇义县农业和粮食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余泽赣同志的崇义县果茶局副局长职务;
邹声优同志任崇义县全媒体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崇义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副主任,崇义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陈定志同志任崇义县全媒体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崇义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副主任职务;
郑景佳同志任崇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崇义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国平同志的崇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吴为远同志任崇义县劳动监察局局长,免去其崇义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兴华同志任崇义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免去其崇义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梁宏同志任崇义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局长,免去其崇义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邹传洪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吴嗣华、田克树、刘文平同志的崇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刘传发同志的崇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刘水长、温建华同志的崇义县商务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黄兴平、廖瑞荔同志的崇义县林业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黄先洪同志的崇义县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肖爱民同志的崇义县环境保护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王佐相、曾岩浪同志的崇义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黄芳福、钟红松同志的崇义县司法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蔡以华同志的崇义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陈武彬、陈昌平、刘淑英同志的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王兵、张系伟、刘仁平同志的崇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汪先华同志的崇义县统计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钟荣卿、刘相浩同志的崇义县民政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黎荣铭同志的崇义县民营企业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赵三荣同志的崇义县教育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黄立勇同志的崇义县档案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兰声明同志的崇义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肖学忠同志的崇义县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刘宗惠同志的崇义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吴肇秋同志的崇义县体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以下同志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现正式任职:
邹显彬同志任崇义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徐青同志任崇义县公安局文英派出所所长;
黄力军同志任崇义县森林公安局过埠派出所所长;
刘立新同志任崇义县森林公安局聂都派出所所长;
廖军同志任崇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钟传明同志任崇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赖永华同志任崇义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田克全同志任崇义县会计管理中心主任。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