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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义县交通沿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崇义县交通沿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428

 

崇义县交通沿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交通沿线城乡面貌,提升沿线整体形象,结合“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开发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摸清底数、制订规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规定时限、全力推进”的工作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着力改善赣郴高速沿线、国省县道沿线,构建整洁协调、具有地方特色的景观廊道。重点抓好高速公路、县城-上堡、崇余线的改造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准确摸清底数。各相关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全面组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本辖区路段可视范围内的每一栋房屋、工矿企业、坟墓等的详细信息,并逐栋编号、建册归档。对需要进行立面改造的房屋、拆除的危旧房、搬迁的企业、迁移的坟墓等要进行告示,并做好拆除或搬迁标识。沿线乡(镇)要认真填写3个附件,并于430日前上报县委农工部,邮箱cyxcb500@163.com,联系人:李景德,电话:15007098487(牵头单位:横水镇、过埠镇、麟潭乡、上堡乡、铅厂镇、关田镇、文英乡,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城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矿管局;完成时限:2017430日前)

(二)科学规划编制。按照凸显地方文化,打造地方特色,展现崇义县乡村新风貌的要求,以建筑立面与自然风光、文化内涵融为一体的原则,结合沿线村点建筑特色、文化背景等,突出“灰瓦、白墙”的客家风格,科学编制沿线建筑立面整治规划以及沿线景观节点规划。规划原则上要坚持沿线房屋风貌整体一致性,要有整修房屋风貌规划和新建房屋风格规划以及建房控制性规划。(牵头单位:县城建局,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横水镇、过埠镇、麟潭乡、上堡乡、铅厂镇、关田镇、文英乡;完成时限:20175月底前)

(三)全面拆除危旧房屋。加大对交通沿线村点危旧房屋的拆除力度,全面拆除残墙断壁、具有安全隐患的老旧住房以及畜禽棚、牛猪栏、坑式老厕所等舍弃不用或仅用于堆放柴草、杂物的“空心房”。依法拆除乱搭乱建等违规建筑,确保沿线可视范围内无残墙断壁、破旧“空心房”。集中整治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等不文明现象,对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沿线环境的“牛皮癣”进行清理。加强对交通沿线村点建筑墙体广告的管理,清除不规范的广告。加强教育,引导农民提高卫生保洁意识,摒弃乱扔乱倒垃圾行为。开展沿线农村民房庭院整治,做到房前屋后干净、院内院外整齐。(牵头单位:横水镇、过埠镇、麟潭乡、上堡乡、铅厂镇、关田镇、文英乡,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建局;完成时限:20175月底前)

(四)推进房屋立面改造。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引导农户对裸露外墙进行粉刷、对与整体风格不协调的外墙进行整改、对空窗户进行加框加窗、对平顶进行坡顶改造。房屋立面改造工作要于5月之前启动,并聘请专业的施工队统一施工。(牵头单位:横水镇、过埠镇、麟潭乡、上堡乡、铅厂镇、关田镇、文英乡,责任单位:县委农工部、县城建局、国土资源局;完成时限:20178月底前)

(五)搬迁不达标企业。对沿线可视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无证无照、证照手续不齐全、环保不达标、厂区建设不规范、影响县容县貌或交通安全的竹木加工厂和砖厂等企业,责令限期停产并实施搬迁,并对厂房依法进行拆除。(牵头单位:县林业局、县矿管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城建局、国土资源局、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企业所在乡镇;完成时限:20175月底前)

(六)妥善做好坟墓迁移安置。结合乡风文明建设,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认真对沿线可视范围坟墓情况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根据坟墓摸底的线索,积极主动上户动员,明确坟墓安置地点,引导群众主动配合坟墓迁移工作,切实达到沿线可视范围内无可见坟墓。(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横水镇、过埠镇、麟潭乡、上堡乡、铅厂镇、关田镇、文英乡;完成时限:20175月底前)

(七)加强建房规划管理。规范农民建房行为,严格执行农房建设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农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次和总建筑高度,遏制未批先建、违规建设、乱搭乱建等现象。对今后的新建房屋严格按照“灰瓦、白墙”的客家风格规划进行建设并控制层高不得超过两层半。严格落实“一户一宅”政策,集中整治农村“两违”,严厉查处违反规划的用地和建设行为。(牵头单位:县城建局,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横水镇、过埠镇、麟潭乡、上堡乡、关田镇、文英乡;完成时限:20178月底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崇义县交通沿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春香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朱志勇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农工部、财政局、城建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矿管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农粮局、中小企业局、全媒体中心、横水镇、过埠镇、麟潭乡、上堡乡、铅厂镇等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由县委农工部部长李秀松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交通沿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的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交通沿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充分运用宣传栏、手机报、微信群、宣传标语等贴近农村群众、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沿线风貌改造提升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实现从“要我改造”到“我要改造”观念的转换;要大力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参与性和创造性,真正让群众参与到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风貌改造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整合项目资金,形成投入合力。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交通沿线房屋立面改造工作,县财政、城建、交通运输、农粮、环保、扶贫和移民等部门要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资金,并整合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深山移民、土地整理等各类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形成资金聚集效力。

(四)加强督查指导,狠抓质量安全。各相关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改造提升并举,在做好改造提升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改造提升成果,防止反弹。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督查组采取定期督查、暗访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各乡(镇)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完成任务好、风貌改造提升工作得力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彰,差的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

主办: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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