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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下达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转移支付资金1.05亿元
发布时间:2017-10-31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省财政下达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转移支付资金1.05亿元

 

2017年中央安排我省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0500万元,比去年增加3500万元。按人均1万元标准,全省新增3500个生态护林员指标,总量达到10500名。近日,省财政已将上诉资金如数下达到相关县市。此项补助安排对象为国定扶贫重点县、罗霄山特困片区县和部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共31个县(市、区)。生态护林人员须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选聘要坚持“精准、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确保生态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各地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使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使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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