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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10-17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为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对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进行第二次公告,公示10个工作日,以便广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崇义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2264.7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赣州市崇义县章源大道(原人民医院南门分院),利用原人民医院南门分院用地和建筑,占地面积约7025.06m3,修缮房屋建筑面积7402.8m3,主要包含门诊、住院部、保健、医技及办公于一体的综合大楼。医院性质为二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床位数100个,日门诊人数约50/d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其中,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是主要影响,但这些影响是临时性的,一旦施工期结束,影响随即消失。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为医院废水、医疗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设备运行噪声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包括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以下统称医院废水)。医院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BOD5SS、粪大肠菌群等。医院废水统一经化粪池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送至崇义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横水河。

②固体废物:医院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其中,医疗垃圾、污水处理污泥属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③噪声:医院主要噪声源为水泵、电梯电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隔声、减振、距离衰减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临路一侧可达到4类标准。

④废气:加强院内车辆进出管理,缩短怠速行驶时间,减少尾气排放,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备用发电机只作备用,运行时间甚少,发电机房排放废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很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随专门烟道引到屋顶排放,处理后油烟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利用风机将废气抽至15m高的高空排放,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速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甚小。

综上所述,根据本项目的性质,建设单位只要合理布局,认真执行环境管理“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各污染源经有效处理,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评价范围内的环境质量现状均达标,选址基本合理;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项目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项目影响及对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有:(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2)对该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3)对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4)认为该项目的选址是否合适?(5)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程度;(6)是否支持该项目在本区域建设?(7)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8)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下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崇义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主任  0797-3823325

八、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92-8159861

邮箱:jx_jingruixiang@163.com

特此公告

 

              

                                                        崇义县妇幼保健院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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