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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西部旅游联盟形象定位及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03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2014年5月,赣州西部崇义、上犹、大余三县整合旅游资源,结成了“赣州西部旅游联盟”,为进一步提高“赣州西部旅游联盟”的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形象的形式对“赣州西部旅游联盟”形象进行塑造和宣传,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赣州西部旅游联盟”形象定位,以及相应的宣传口号。

  一、征集时间

 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二、征集要求

 1.形象定位:形象定位鼓励创新,可以是奇思妙想,但需兼顾崇义、上犹、大余三县的特色和优势,比如崇义的“天然氧吧”、上犹的“一湖清水”、大余的“梅花诗国”等等,以展现“赣州西部旅游联盟”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独特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人文资源;形象定位的字数在10字以内。

 2.宣传口号:每位投稿人根据自己对“赣州西部旅游联盟”的形象定位,再创作宣传口号,要求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感染力、用词简洁精炼、朗朗上口、易读易记、方便对外传播,字数在20字以内。

  三、投稿方式

 邮箱:gzxblylm@126.com,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赣州西部旅游联盟形象定位及宣传口号征集”。请投稿人务必留下姓名、单位和准确的联系电话,以方便工作人员联系。

  四、评选方式

 本次形象定位及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相关信息在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赣南日报、赣州晚报等媒体发布。赣州西部旅游联盟将邀请专业人员成立评选委员会,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五、奖励标准

一等奖一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两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三名,每名奖金1000元;

获奖作品将在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赣南日报、赣州晚报等媒体发布公示。

  六、有关说明

1、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不再另付稿酬。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赣州西部旅游联盟所有。

  

   联系人:陈慧         电 话:0797-3813866

 

 

                赣州西部旅游联盟

                                               2015年6月30日

主办: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崇义县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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