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响生态旅游品牌,更好地展示乐洞优美的自然风光和灿烂的人文景观,提高乐洞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崇义县乐洞乡党委、乐洞乡人民政府
二、参赛要求
(一)县内外的摄影家、摄影记者、摄影爱好者和广大群众均可参加。
(二)作品须为在乐洞乡境内拍摄、要求作品内容健康、手法新颖、构图美观。
(三)投稿要求:
制成7英寸照片,背后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拍摄过程及简介、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登记表附后),并同时将电子相片发送至指定邮箱 。
(四)主办单位有入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用于摄影展览、公益事业、宣传推介等)不另付稿酬。
(五)凡参加本次活动征稿的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六)作品涉及名誉权、肖像权和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大赛规则解释权归组委会。
(七)本次大赛征稿作品一律不退还。
三、拍摄形式
(一)景物风光。包括龙归风电、龙归杜鹃花、龙归茶园、陈洞瀑布、洞角梯田等在乐洞范围内拍摄的景物及风光作品。
(二)乐洞风韵。包括乐洞风土人情、民生民俗等景物或人物作品。
(三)经济发展。反映乐洞重点工程建设、企业生产、农村生产等景物或人物作品。
四、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奖杯、证书各一件;
(二)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奖杯、证书各一件;
(三)三等奖5名:奖金300元、奖杯、证书各一件;
(四)优秀奖15名:各奖价值100元的纪念品一份,证书一件;
(五)入选奖50名:各奖纪念品一份,证书一件;
五、赛事安排
(一)宣传和接收作品阶段。从即日起到2015年9月30日止。
(二)作品入选入围评定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比赛期间进行分期评奖,7月底进行第一期评奖,9月底进行第二期评奖,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和入围作品,并颁发证书;10月底进行总评。
(三)颁奖和展览阶段。拟定于11月份举办颁奖仪式和摄影作品展览。
六、相关说明
(一)投稿地址及联系人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乐洞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邮编:341309;联系电话:0797—3848010
邮箱:cyxldx@163.com。
乐洞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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