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医疗卫生内容更新责任单位: 卫生局
关于下发《崇义县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崇卫计字〔2017〕127

 

关于下发《崇义县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

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

现将《崇义县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2017年9月30

 

崇义县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

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为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按照国家 、省、市卫生计生委要求,从2017年元月1日起在我县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根据我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标

通过收集与本方案中重点职业病相关的信息,研究分析全重点职业病(包括疑似病例)的发病特点、变化趋势和规律,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技术依据。

二、监测范围

在全县辖区内,将接触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苯、铅、噪音、布鲁氏菌等7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及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苯中毒及苯所致白血病、铅中毒、噪声聋及布鲁氏菌病等。重点职业病纳入监测范围。监测对象为辖区内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劳动者。

监测工作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简称职业病监测机构)承担,兼提供相关信息。

三、监测内容与方法

(一)监测内容

1.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包括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当年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及职业禁忌证检出人数等。

2.辖区内重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情况。

包括进行职业病诊断人数、疑似职业病人数、确诊职业病人数、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人数、职业病鉴定结论与原诊断结论不符的例数。

收集与重点职业病病例相同或相似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调查资料。

3.辖区内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信息。

结合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工作,了解辖区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如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人数、外包工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等信息。

4.辖区内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

包括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的职业病(含重点职业病)人数、依法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数。

5.辖区内职业病报告情况。

依托职业病与职业卫生信息监测系统,对辖区内当年报告的职业病发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6.辖区内其他职业病监测。

根据我省卫计委要求,自选陶瓷尘、水泥尘、镉3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陶工尘肺、水泥尘肺、镉中毒作为监测内容。

监测方法

崇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辖区内重点职业病相关数据,数据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监测工作应与职业病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等工作相结合,与相关部门提供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信息相结合。

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职业病报告情况分别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机构、承担职业病报告数据管理的职业病监测机构收集。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收集,职业病病人工伤保险待遇落实情况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集。

对本辖区内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且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的用人单位(或建设项目),崇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进行现场调查,了解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

崇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分析,按照统一编制、下发的重点职业病监测报表和数据库进行数据填写和录入,并报市疾控中心审核。

崇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根据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对辖区内所监测的重点职业病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并撰写《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风险评估至少应包括辖区内所监测重点职业病的类型分布、发病人群、发病趋势、发病行业等。年度报告(包括数据库)应于2018年1月1日前上报市疾控中心和县卫生计生委。崇义县卫生计生委疾控股要将本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同时上报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工作总结应包括该项目对本辖区和全县职业病防治的积极影响,经费分配使用和人员队伍能力情况,监测工作点面覆盖和体系建设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等。

(四)质量控制

各监测点应按照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控制的原则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用表格和报表、质量控制及报告撰写要求等参见监测工作手册(另发)。通过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保证获得数据的统一性、完整性和规范化。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

崇义县卫生计生委负责本辖区所监测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考核,制修订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业病监测机构的技术作用,确保工作进度。

技术保障

崇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加强能力建设,设置专门或兼职监测部门和人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监测数据及撰写年度报告,保存重点职业病监测原始数据;负责对抽查的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及数据复核。

(三)经费使用要求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加强监测点能力建设,开展与监测有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质量控制、信息化建设、数据信息收集、核心数据验证复核、报告撰写等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经费实施细则,加强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主办: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崇义县信息中心
赣ICP备05001087号 赣公网安备 360725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