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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10-09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崇农粮字〔201732

 

崇义县农业和粮食局

于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各乡()农业综合站、局各站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订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切实把集中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局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整体工作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业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和标准,严格执行农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与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措施,提高农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重点检查农村能源、农产品质量安全、水上作业和局机关、乡()综合站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重点检查内容

1.农村能源:重点检查户用沼气池、联户沼气池、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设备产品等安全情况。

2.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农药经营与农药使用,伪劣农资、蔬菜农残超标、“瘦肉精”、兽用抗菌药等安全整治情况。

3.水上安全:重点检查渔业船舶水上作业安全情况。

4.局机关场所:重点检查机关办公楼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土肥实验室,检测中心等单位检测试剂、乙炔、液氨、微生物菌毒种等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情况。

四、检查时间安排

(一)检查阶段:(20173月底-630日,71日-1231日)。

局相关站室根据本行业特点,组织本站室人员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填写安全生产排查现场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

(二)总结上报阶段(625日-630日,71日-1231日)

1、局相关各站室、乡镇综合站要对本行业领域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

2、局领导小组要对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建立台帐,并形成文字总结于625日前上报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局长任组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站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华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各站(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站室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能源站负责农村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植保站负责农药及农药使用等植保领域安全大检查、农业执法大队负责农资打假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渔政管理站负责水上安全生产大检查,畜牧站负责畜禽养殖、兽药抗菌药、饲料添加剂,办公室牵头负责机关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综合站负责辖区内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科技下乡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加大农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增强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思想认识,积极参与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构建长效机制

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对隐患点进行除险改正,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强化农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进一步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把隐患排查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使隐患排查工作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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