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服务 >> 计生服务内容更新责任单位: 计生委
转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控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0    内容更新上传责任单位: 【字体: 】 【打印】【关闭

 

 

崇卫计字〔2017〕128

 

转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控烟工作

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县直各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控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赣市卫计健教字〔2017〕7号)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组织人员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访谈等方式对县直各卫生计生单位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各单位按照《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工作督导评估评分表》,对本单位的控烟工作进行自评,并于10月16日前将评分报告及分类的综合排序(含图片资料)报县健康教育中心。

    联系人:周先花  电话:3821976

     箱: jxcyawb@163.com

    

附件:赣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控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2017年10月9日

主办:中共崇义县委办公室 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崇义县信息中心
赣ICP备05001087号 赣公网安备 36072502000102号